美妝護膚推薦評價懶人包

教師法 第 18 條、教師法第15條、教師法第14條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教師法 第 18 條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教師法§19-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應予以解聘:. 一、有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二、有第十五條第一項 ...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教師法的討論與評價

﹝2﹞ 前項停聘期間,不得申請退休、資遣或在學校任教。 第19條(不得聘任教師,已聘任者應予解聘之情形). ﹝1﹞ 有下列各款情形 ...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條號查詢結果-教師法的討論與評價

第19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應予以解聘: 一、有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二、有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於該議決一年至四 ...

教師法 第 18 條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教師法第1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的討論與評價

    教師 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其聘約期限屆滿者,學校應予暫時繼續聘任。 檢視現行法條, 第19 條, 教師之待遇分本薪(年功薪) 、加給及獎金三種 ...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法規名稱:教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民國109 年06 月28 日的討論與評價

    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前段所稱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指行政區內成立之. 教師會之半數以上。 第27 條. 1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之 ...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教師法修正總說明的討論與評價

    八條、第十九條、第二. 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 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 聘、不續聘或停聘。 一、 本條新增。 二、 按本法第一條明定,. 為保障教師工作與.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法規內容-教師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的討論與評價

    第四條本法施行前依法派任及已取得教師資格之現任教師,依本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 停聘六個月至三年期間,仍不得在學校任教,並應受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新教師法及相關法規命令1主要內容分析的討論與評價

    5.有性平法第27 條之1 第1 項第2 款、第3 項後段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 四年不得聘任期間。 (二)有消極資格教師之解聘程序. 教師法第19 條第3 項規定:「前二項已聘任 ...

    教師法 第 18 條在教師法與其施行細則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 ...的討論與評價

    ⑶第6 款: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 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 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教師法 第 18 條在109 年6 月30 日教師法修正施行簡介及教師申訴實務案例簡報 ...的討論與評價

    教師法第. 14 條第4. 項後段. 注意事項:. 一、依新修正教師法第19 條意旨,有第14 條第1 項各款情形之ㄧ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應. 予以解聘。

    教師法 第 18 條的PTT 評價、討論一次看



    更多推薦結果